比较教育研究
比較教育研究
비교교육연구
COMPARATIVE EDUCATION REVIEW
2002年
6期
11-15
,共5页
中小学教师%教师法律地位%比较
中小學教師%教師法律地位%比較
중소학교사%교사법률지위%비교
英、美、法、德、日等国都非常重视用法律手段解决教师问题,但在以法规定政府、学校、社会、市场和法院等的教师管理权限,突出教师法律身份的公务性,健全教师权利保障机制,确保教师资格和工资待遇,保证教师具有一定程度的教学自由和建立完备的教师法律救济制度等方面,因各国国家体制的差异、所属法系的不同以及文化的多样性,上述各方面的法律规定又不尽一致.本文就此进行概要比较.
英、美、法、德、日等國都非常重視用法律手段解決教師問題,但在以法規定政府、學校、社會、市場和法院等的教師管理權限,突齣教師法律身份的公務性,健全教師權利保障機製,確保教師資格和工資待遇,保證教師具有一定程度的教學自由和建立完備的教師法律救濟製度等方麵,因各國國傢體製的差異、所屬法繫的不同以及文化的多樣性,上述各方麵的法律規定又不儘一緻.本文就此進行概要比較.
영、미、법、덕、일등국도비상중시용법률수단해결교사문제,단재이법규정정부、학교、사회、시장화법원등적교사관리권한,돌출교사법률신빈적공무성,건전교사권리보장궤제,학보교사자격화공자대우,보증교사구유일정정도적교학자유화건립완비적교사법률구제제도등방면,인각국국가체제적차이、소속법계적불동이급문화적다양성,상술각방면적법률규정우불진일치.본문취차진행개요비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