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河南省政法管理榦部學院學報
하남성정법관리간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HENA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2005年
4期
109-114
,共6页
CEPA%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国两制%特殊性%实施
CEPA%區域經濟一體化%一國兩製%特殊性%實施
CEPA%구역경제일체화%일국량제%특수성%실시
将CEPA的性质简单地归结为国际法或国内法都存在不妥之处.CEPA是以WTO有关规定为指针所达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但是这种安排不同于其他类似的安排,既不具有国际法性质,也不隶属于其中任何一方的法域,而是三地根据一国两制原则所达成的特殊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CEPA的恰当定性对其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將CEPA的性質簡單地歸結為國際法或國內法都存在不妥之處.CEPA是以WTO有關規定為指針所達成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安排,但是這種安排不同于其他類似的安排,既不具有國際法性質,也不隸屬于其中任何一方的法域,而是三地根據一國兩製原則所達成的特殊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安排.CEPA的恰噹定性對其實施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장CEPA적성질간단지귀결위국제법혹국내법도존재불타지처.CEPA시이WTO유관규정위지침소체성적구역경제일체화안배,단시저충안배불동우기타유사적안배,기불구유국제법성질,야불대속우기중임하일방적법역,이시삼지근거일국량제원칙소체성적특수적구역경제일체화안배.CEPA적흡당정성대기실시구유중요적지도작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