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4期
295
,共1页
著作权%限制%反限制%利益平衡
著作權%限製%反限製%利益平衡
저작권%한제%반한제%이익평형
著作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创作积极性,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秀作品,最终促进科学丈化事业的发展繁荣.但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不会是绝对无条件的,著作权作品所具有的发展性和延续性,不应为著作权人所独有,而应使全人类最终从中受益,从而有必要对著作权的限制制度.
著作權製度的設立是為瞭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創作積極性,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優秀作品,最終促進科學丈化事業的髮展繁榮.但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不會是絕對無條件的,著作權作品所具有的髮展性和延續性,不應為著作權人所獨有,而應使全人類最終從中受益,從而有必要對著作權的限製製度.
저작권제도적설립시위료보호문학、예술화과학작품작자적저작권이급여저작권유관적권익,고려창작적겁성,위사회제공경다적우수작품,최종촉진과학장화사업적발전번영.단법률대임하권리적보호불회시절대무조건적,저작권작품소구유적발전성화연속성,불응위저작권인소독유,이응사전인류최종종중수익,종이유필요대저작권적한제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