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료녕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 PHILOSOPHY(SOCIAL SCIENCE)
2011年
3期
130-137
,共8页
协议离婚的无效和撤销%协议离婚的证明人%违法责任追究
協議離婚的無效和撤銷%協議離婚的證明人%違法責任追究
협의리혼적무효화철소%협의리혼적증명인%위법책임추구
本文介绍和评价了韩国、日本协议离婚无效和撤销的立法.分析了我国现行协议离婚无效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应该依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登记离婚的效力纠纷,同时借鉴韩国和日本的立法,引进协议离婚的证明人制度,建立严格的协议离婚无效和撤销的请求权期限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介紹和評價瞭韓國、日本協議離婚無效和撤銷的立法.分析瞭我國現行協議離婚無效立法中存在的問題,提齣我國應該依民事訴訟程序解決登記離婚的效力糾紛,同時藉鑒韓國和日本的立法,引進協議離婚的證明人製度,建立嚴格的協議離婚無效和撤銷的請求權期限和違法責任追究製度.
본문개소화평개료한국、일본협의리혼무효화철소적입법.분석료아국현행협의리혼무효입법중존재적문제,제출아국응해의민사소송정서해결등기리혼적효력규분,동시차감한국화일본적입법,인진협의리혼적증명인제도,건립엄격적협의리혼무효화철소적청구권기한화위법책임추구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