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经济研究
噹代經濟研究
당대경제연구
CONTEMPORARY ECONOMIC RESEARCH
2005年
7期
41-44
,共4页
经济法总论%政府干预%理论基础
經濟法總論%政府榦預%理論基礎
경제법총론%정부간예%이론기출
我们在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的同时,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人为地割裂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经济法需由民法提供理论基础,不存在封闭的经济法体系.当前对经济法地位的争议,实际上是对经济法有没有必要发展自己的总论的争议.承认民法对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地位,不仅有利于经济法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改变那种学术研究中划地为牢、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
我們在承認經濟法的獨立地位的同時,不能走嚮另一箇極耑,即人為地割裂經濟法與民法的聯繫.經濟法需由民法提供理論基礎,不存在封閉的經濟法體繫.噹前對經濟法地位的爭議,實際上是對經濟法有沒有必要髮展自己的總論的爭議.承認民法對經濟法的理論基礎地位,不僅有利于經濟法的髮展,而且有利于改變那種學術研究中劃地為牢、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
아문재승인경제법적독입지위적동시,불능주향령일개겁단,즉인위지할렬경제법여민법적련계.경제법수유민법제공이론기출,불존재봉폐적경제법체계.당전대경제법지위적쟁의,실제상시대경제법유몰유필요발전자기적총론적쟁의.승인민법대경제법적이론기출지위,불부유리우경제법적발전,이차유리우개변나충학술연구중화지위뢰、비차즉피적사유방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