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四川教育學院學報
사천교육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ICHUAN COLLEGE OF EDUCATION
2010年
5期
30-32,39
,共4页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反思%商法%案例教学法
經管類專業%經濟法%反思%商法%案例教學法
경관류전업%경제법%반사%상법%안례교학법
商法能够涵盖经管类专业学生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应该取代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而将培养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而非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确立为该课程的设置目的是一种更为切实可行的理性选择.由于自身特殊的适用环境和条件,案例教学法并不适合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
商法能夠涵蓋經管類專業學生所需瞭解的法律知識,應該取代經濟法作為經管類專業的法律課程.而將培養法律意識、普及法律知識而非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確立為該課程的設置目的是一種更為切實可行的理性選擇.由于自身特殊的適用環境和條件,案例教學法併不適閤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教學.
상법능구함개경관류전업학생소수료해적법률지식,응해취대경제법작위경관류전업적법률과정.이장배양법률의식、보급법률지식이비배양학생적법률실천능력학립위해과정적설치목적시일충경위절실가행적이성선택.유우자신특수적괄용배경화조건,안례교학법병불괄합경관류전업경제법과정적교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