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
人民檢察
인민검찰
PEOPLE'S PROCURATORIAL MONTHLY
2009年
12期
20-22
,共3页
非法集资%社会公众%非法占有目的%中间人
非法集資%社會公衆%非法佔有目的%中間人
비법집자%사회공음%비법점유목적%중간인
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认定和处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社会公众"的理解应结合行为人吸收资金的方式来界定;对用于合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理应以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作为构罪标准;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从行为人当时的具体情况和筹到资金后对资金的运作方式进行判断;对中间人的定性、处理应根据其主观故意、在案件中的作用、地位等因素,区别对待.
對非法集資犯罪的認定和處理可從以下幾箇方麵入手,對"社會公衆"的理解應結閤行為人吸收資金的方式來界定;對用于閤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處理應以造成一定數額的經濟損失作為構罪標準;對非法佔有目的的認定應從行為人噹時的具體情況和籌到資金後對資金的運作方式進行判斷;對中間人的定性、處理應根據其主觀故意、在案件中的作用、地位等因素,區彆對待.
대비법집자범죄적인정화처리가종이하궤개방면입수,대"사회공음"적리해응결합행위인흡수자금적방식래계정;대용우합법생산경영행위적처리응이조성일정수액적경제손실작위구죄표준;대비법점유목적적인정응종행위인당시적구체정황화주도자금후대자금적운작방식진행판단;대중간인적정성、처리응근거기주관고의、재안건중적작용、지위등인소,구별대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