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现代化
理論與現代化
이론여현대화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
2007年
3期
61-64
,共4页
业主委员会%法人%民事主体%诉讼主体
業主委員會%法人%民事主體%訴訟主體
업주위원회%법인%민사주체%소송주체
房地产业的发展催生了业主委员会这一新事物的出现,但我国目前对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尚存在不同认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不属于法人,也不属于其他组织即非法人组织.但为了保障各项物业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不改变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赋予业主委员会以诉讼主体地位.
房地產業的髮展催生瞭業主委員會這一新事物的齣現,但我國目前對于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尚存在不同認識.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業主委員會不屬于法人,也不屬于其他組織即非法人組織.但為瞭保障各項物業活動的正常開展,在不改變現有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應賦予業主委員會以訴訟主體地位.
방지산업적발전최생료업주위원회저일신사물적출현,단아국목전대우업주위원회적법률지위상존재불동인식.근거아국현행법율법규,업주위원회불속우법인,야불속우기타조직즉비법인조직.단위료보장각항물업활동적정상개전,재불개변현유법률규정적전제하,응부여업주위원회이소송주체지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