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山東警察學院學報
산동경찰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HANDONG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2009年
2期
5-14
,共10页
私分国有资产罪%自然人共同犯罪%刑事政策%涉案单位
私分國有資產罪%自然人共同犯罪%刑事政策%涉案單位
사분국유자산죄%자연인공동범죄%형사정책%섭안단위
由于立法上的模糊和理论上的分歧,以至对私分国有资产罪涉案单位应当打击还是保护,成为我国刑事政策的盲点.实际上,单位成员同单位在利益上并不总是一致的,双方的意志有时会有冲突.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集体决定"只不过是单位成员的共同意志,而不是单位的整体意志."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实质上是假借单位名义私分本单位占有、管理和支配的国有资产,损害单位的利益,单位并没有从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中获得利益.国家是本罪的最终受害者,而涉案单位才是本罪的直接受害者.本罪是直接故意犯罪,但行为人在主观上却不是为单位谋取利益.而是否为单位谋取利益,是界定获利型犯罪是否单位犯罪的重要条件.因此,本罪不是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单位成员)共同犯罪.我国的刑事政策在这个问题上的盲点应当消除,应当明确规定对本罪涉案单位给予保护,而不应打击,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与社会秩序.
由于立法上的模糊和理論上的分歧,以至對私分國有資產罪涉案單位應噹打擊還是保護,成為我國刑事政策的盲點.實際上,單位成員同單位在利益上併不總是一緻的,雙方的意誌有時會有遲突.私分國有資產罪的"集體決定"隻不過是單位成員的共同意誌,而不是單位的整體意誌."以單位名義"私分國有資產,實質上是假藉單位名義私分本單位佔有、管理和支配的國有資產,損害單位的利益,單位併沒有從私分國有資產行為中穫得利益.國傢是本罪的最終受害者,而涉案單位纔是本罪的直接受害者.本罪是直接故意犯罪,但行為人在主觀上卻不是為單位謀取利益.而是否為單位謀取利益,是界定穫利型犯罪是否單位犯罪的重要條件.因此,本罪不是單位犯罪,而是自然人(單位成員)共同犯罪.我國的刑事政策在這箇問題上的盲點應噹消除,應噹明確規定對本罪涉案單位給予保護,而不應打擊,以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與社會秩序.
유우입법상적모호화이론상적분기,이지대사분국유자산죄섭안단위응당타격환시보호,성위아국형사정책적맹점.실제상,단위성원동단위재이익상병불총시일치적,쌍방적의지유시회유충돌.사분국유자산죄적"집체결정"지불과시단위성원적공동의지,이불시단위적정체의지."이단위명의"사분국유자산,실질상시가차단위명의사분본단위점유、관리화지배적국유자산,손해단위적이익,단위병몰유종사분국유자산행위중획득이익.국가시본죄적최종수해자,이섭안단위재시본죄적직접수해자.본죄시직접고의범죄,단행위인재주관상각불시위단위모취이익.이시부위단위모취이익,시계정획리형범죄시부단위범죄적중요조건.인차,본죄불시단위범죄,이시자연인(단위성원)공동범죄.아국적형사정책재저개문제상적맹점응당소제,응당명학규정대본죄섭안단위급여보호,이불응타격,이유호정상적경제질서여사회질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