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苑
證券法苑
증권법원
ZHENG QUAN FA YUAN
2011年
1期
282-303
,共22页
法务会计主体%法律规制%法律责任
法務會計主體%法律規製%法律責任
법무회계주체%법률규제%법률책임
我国之所以有如此多的证券民事纠纷悬而未决,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法务会计发展还未达到经济健康发展所必需的要求.本文从介绍法务会计主体的业务范围着手,着重分析了法务会计主体的法律规制和法律责任,并对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我國之所以有如此多的證券民事糾紛懸而未決,有一箇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國的法務會計髮展還未達到經濟健康髮展所必需的要求.本文從介紹法務會計主體的業務範圍著手,著重分析瞭法務會計主體的法律規製和法律責任,併對我國法務會計的髮展提齣瞭相關政策建議.
아국지소이유여차다적증권민사규분현이미결,유일개흔중요적원인,취시아국적법무회계발전환미체도경제건강발전소필수적요구.본문종개소법무회계주체적업무범위착수,착중분석료법무회계주체적법률규제화법률책임,병대아국법무회계적발전제출료상관정책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