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8期
174-175
,共2页
重复信访%市民%法律意识
重複信訪%市民%法律意識
중복신방%시민%법률의식
重复信访行动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信访行动,被信访工作人员形象的称为"难案",它是政府和社会所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通过调查发现,重访市民将"法"内含的权利与义务分离,并且不分位阶、完全功利性的运用,并将诉讼视为一种走过场.这贬低了法的权威,如果不加纠偏,任其发展会贬低法律存在的意义,甚至影响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应更多的采用由政府指导社会资源间接推进策略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重複信訪行動作為一種特殊形式的信訪行動,被信訪工作人員形象的稱為"難案",它是政府和社會所關註的一箇焦點問題.通過調查髮現,重訪市民將"法"內含的權利與義務分離,併且不分位階、完全功利性的運用,併將訴訟視為一種走過場.這貶低瞭法的權威,如果不加糾偏,任其髮展會貶低法律存在的意義,甚至影響法治國傢的建設進程,應更多的採用由政府指導社會資源間接推進策略進行法律意識的培養.
중복신방행동작위일충특수형식적신방행동,피신방공작인원형상적칭위"난안",타시정부화사회소관주적일개초점문제.통과조사발현,중방시민장"법"내함적권리여의무분리,병차불분위계、완전공리성적운용,병장소송시위일충주과장.저폄저료법적권위,여과불가규편,임기발전회폄저법률존재적의의,심지영향법치국가적건설진정,응경다적채용유정부지도사회자원간접추진책략진행법률의식적배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