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廣東行政學院學報
엄동행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08年
3期
61-63
,共3页
人民调解制度%农村%价值回归%重构
人民調解製度%農村%價值迴歸%重構
인민조해제도%농촌%개치회귀%중구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发轫于我国的诉讼外纠纷解决制度,有其政治、经济、文化的内生机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应该实现其价值回归.通过构筑大调解格局,加强层级体系建设,实行聘任制,重构指派工作程序,完善农村的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調解作為一項髮軔于我國的訴訟外糾紛解決製度,有其政治、經濟、文化的內生機理.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進程中,應該實現其價值迴歸.通過構築大調解格跼,加彊層級體繫建設,實行聘任製,重構指派工作程序,完善農村的人民調解製度.
인민조해작위일항발인우아국적소송외규분해결제도,유기정치、경제、문화적내생궤리.재건설사회주의신농촌적진정중,응해실현기개치회귀.통과구축대조해격국,가강층급체계건설,실행빙임제,중구지파공작정서,완선농촌적인민조해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