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家
管理學傢
관이학가
GUANGLI XUEJIA
2012年
4期
458
,共1页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資產損失%稅前釦除
자산손실%세전구제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3月31日发布了2011年第25号公告,公布了新出台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5号公告”),新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对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将适用25号公告.尽管25号公告再次强调了必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经济鉴定证明的要求,但是,由于25号公告将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关于企业资产损失自行申报并审批制改为申报制,这就加大了对企业资产损失申报税前扣除所提供证据的要求及企业的纳税风险,所以,注册会计师在看到25号公告赋予自己重要职责的同时,更要充分认识到给自己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那么,注册会计师究竟应该如何充分理解并积极应对25号公告呢?笔者为此谈谈自己的观点.
國傢稅務總跼于2011年3月31日髮佈瞭2011年第25號公告,公佈瞭新齣檯的《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釦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25號公告”),新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對2011年度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將適用25號公告.儘管25號公告再次彊調瞭必鬚由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齣具相關經濟鑒定證明的要求,但是,由于25號公告將國稅髮[2009]88號文件關于企業資產損失自行申報併審批製改為申報製,這就加大瞭對企業資產損失申報稅前釦除所提供證據的要求及企業的納稅風險,所以,註冊會計師在看到25號公告賦予自己重要職責的同時,更要充分認識到給自己帶來的機遇和挑戰.那麽,註冊會計師究竟應該如何充分理解併積極應對25號公告呢?筆者為此談談自己的觀點.
국가세무총국우2011년3월31일발포료2011년제25호공고,공포료신출태적《기업자산손실소득세세전구제관리판법》(이하간칭“25호공고”),신판법자2011년1월1일기시행,저의미착대2011년도기업소득세적회산청격장괄용25호공고.진관25호공고재차강조료필수유구유법정자질적중개궤구출구상관경제감정증명적요구,단시,유우25호공고장국세발[2009]88호문건관우기업자산손실자행신보병심비제개위신보제,저취가대료대기업자산손실신보세전구제소제공증거적요구급기업적납세풍험,소이,주책회계사재간도25호공고부여자기중요직책적동시,경요충분인식도급자기대래적궤우화도전.나요,주책회계사구경응해여하충분리해병적겁응대25호공고니?필자위차담담자기적관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