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廣州市公安管理榦部學院學報
엄주시공안관리간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UANGZHOU POLICE COLLEGE
2011年
3期
41-43
,共3页
毒品%贩卖%运输%认识错误%主观故意
毒品%販賣%運輸%認識錯誤%主觀故意
독품%판매%운수%인식착오%주관고의
具体的对象认识错误,并不阻却行为人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应区分”概括的故意”和”确定的故意”认定其量刑情节。抽象的对象认识错误,不阻却犯罪性质的认定,但影响到其犯罪形态。对于将毒品误认为是合法物进行贩卖、运输的,在排除行为人对毒品和违法性认识的可能后,一般不成立犯罪故意。
具體的對象認識錯誤,併不阻卻行為人犯罪故意的成立,但應區分”概括的故意”和”確定的故意”認定其量刑情節。抽象的對象認識錯誤,不阻卻犯罪性質的認定,但影響到其犯罪形態。對于將毒品誤認為是閤法物進行販賣、運輸的,在排除行為人對毒品和違法性認識的可能後,一般不成立犯罪故意。
구체적대상인식착오,병불조각행위인범죄고의적성립,단응구분”개괄적고의”화”학정적고의”인정기양형정절。추상적대상인식착오,불조각범죄성질적인정,단영향도기범죄형태。대우장독품오인위시합법물진행판매、운수적,재배제행위인대독품화위법성인식적가능후,일반불성립범죄고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