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7期
373-374
,共2页
船舶油污%国家%自然资源%索赔资格
船舶油汙%國傢%自然資源%索賠資格
선박유오%국가%자연자원%색배자격
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从性质上讲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但又和民法中传统意义上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存在许多差别,在损害事实、赔偿请求的提出、索赔主体--尤其是国家充当索赔主体时等诸多方面都与传统的侵权赔偿制度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由此导致的法律适用混乱状况在我国这个尚未建立完备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的国家显得尤为突出.本文指出在油污事故中,明晰国家在索赔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保护我国海洋环境资源以及健全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船舶汙染損害賠償責任從性質上講屬于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一種,但又和民法中傳統意義上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存在許多差彆,在損害事實、賠償請求的提齣、索賠主體--尤其是國傢充噹索賠主體時等諸多方麵都與傳統的侵權賠償製度存在不同的認識和理解,由此導緻的法律適用混亂狀況在我國這箇尚未建立完備的船舶油汙損害賠償機製的國傢顯得尤為突齣.本文指齣在油汙事故中,明晰國傢在索賠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對保護我國海洋環境資源以及健全我國船舶汙染損害賠償製度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선박오염손해배상책임종성질상강속우침권손해배상책임적일충,단우화민법중전통의의상적침권손해배상책임존재허다차별,재손해사실、배상청구적제출、색배주체--우기시국가충당색배주체시등제다방면도여전통적침권배상제도존재불동적인식화리해,유차도치적법률괄용혼란상황재아국저개상미건립완비적선박유오손해배상궤제적국가현득우위돌출.본문지출재유오사고중,명석국가재색배과정중적지위화작용,대보호아국해양배경자원이급건전아국선박오염손해배상제도균구유십분중대적의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