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京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북경교통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BEIJING JIAOTO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2年
3期
3-7
,共5页
国有企业改革%公司制企业%公企业%单独立法
國有企業改革%公司製企業%公企業%單獨立法
국유기업개혁%공사제기업%공기업%단독입법
公企业是西方国有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政府在公企业设立、资源获取、资产管理、人事安排、财务管理及重大决策中的权利义务均由公企业的单独立法加以规定.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遵循了公司化改革路径,国有企业被置于公司法基本框架下,政府与国有企业形成股东与公司的基本关系.但在这种法律关系框架下,国有企业特定公共目标的实现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可能引发国家权力与法治原则之间的潜在冲突.本文认为,我国应根据国有经济所处的不同领域采取分类改革思路,在特定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中适当借鉴西方公企业形式.
公企業是西方國有經濟的基本組織形式之一,政府在公企業設立、資源穫取、資產管理、人事安排、財務管理及重大決策中的權利義務均由公企業的單獨立法加以規定.在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主要是遵循瞭公司化改革路徑,國有企業被置于公司法基本框架下,政府與國有企業形成股東與公司的基本關繫.但在這種法律關繫框架下,國有企業特定公共目標的實現具有相噹的跼限性,併可能引髮國傢權力與法治原則之間的潛在遲突.本文認為,我國應根據國有經濟所處的不同領域採取分類改革思路,在特定領域的國有企業改革中適噹藉鑒西方公企業形式.
공기업시서방국유경제적기본조직형식지일,정부재공기업설립、자원획취、자산관리、인사안배、재무관리급중대결책중적권리의무균유공기업적단독입법가이규정.재아국,국유기업개혁주요시준순료공사화개혁로경,국유기업피치우공사법기본광가하,정부여국유기업형성고동여공사적기본관계.단재저충법률관계광가하,국유기업특정공공목표적실현구유상당적국한성,병가능인발국가권력여법치원칙지간적잠재충돌.본문인위,아국응근거국유경제소처적불동영역채취분류개혁사로,재특정영역적국유기업개혁중괄당차감서방공기업형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