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4期
74-74
,共1页
离婚损害%离因损害%侵权责任%婚内赔偿%过错推定
離婚損害%離因損害%侵權責任%婚內賠償%過錯推定
리혼손해%리인손해%침권책임%혼내배상%과착추정
2001年全匡1人大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婚姻法新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是与当前社会实际相适应的.该制度的设立对于解决当前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系统分析该项制度的基础上,对其必要性、现行规定及不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构想,以期深化对其理论和实践的认识,并对进一步的立法有所助益.
2001年全劻1人大對1980年<婚姻法>進行脩改,脩改後的婚姻法新設立瞭離婚損害賠償製度,該製度是與噹前社會實際相適應的.該製度的設立對于解決噹前婚姻傢庭關繫中存在的問題和保護婚姻關繫中無過錯方的閤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在繫統分析該項製度的基礎上,對其必要性、現行規定及不足提齣瞭自己的看法和構想,以期深化對其理論和實踐的認識,併對進一步的立法有所助益.
2001년전광1인대대1980년<혼인법>진행수개,수개후적혼인법신설립료리혼손해배상제도,해제도시여당전사회실제상괄응적.해제도적설립대우해결당전혼인가정관계중존재적문제화보호혼인관계중무과착방적합법권익구유중요의의.본문재계통분석해항제도적기출상,대기필요성、현행규정급불족제출료자기적간법화구상,이기심화대기이론화실천적인식,병대진일보적입법유소조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