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란주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LANZHO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2008年
6期
1-7
,共7页
纳税义务%权利限制%立法参与
納稅義務%權利限製%立法參與
납세의무%권리한제%입법삼여
宪法中的税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宪法中的纳税义务是普通法律中税的设定的根据.国家对公民征税的本质是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判断这种限制的合宪性的关键因素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既决定于宪法价值的认定,也需要通过民主立法予以法律化、具体化.因此,要通过提高立法层级、扩大立法参与及完善法规的备案审查,确保涉税法律的合宪性.
憲法中的稅是一箇綜閤性的概唸,憲法中的納稅義務是普通法律中稅的設定的根據.國傢對公民徵稅的本質是對公民財產權的限製,判斷這種限製的閤憲性的關鍵因素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既決定于憲法價值的認定,也需要通過民主立法予以法律化、具體化.因此,要通過提高立法層級、擴大立法參與及完善法規的備案審查,確保涉稅法律的閤憲性.
헌법중적세시일개종합성적개념,헌법중적납세의무시보통법률중세적설정적근거.국가대공민정세적본질시대공민재산권적한제,판단저충한제적합헌성적관건인소시공공이익.공공이익기결정우헌법개치적인정,야수요통과민주입법여이법률화、구체화.인차,요통과제고입법층급、확대입법삼여급완선법규적비안심사,학보섭세법률적합헌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