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8期
156-157
,共2页
刑事和解%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制度设计
刑事和解%以人為本%和諧社會%製度設計
형사화해%이인위본%화해사회%제도설계
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发生之后,仅由调停人使受害人与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解决刑事纠纷的活动.这种处理刑事案件的方法在我国古代和近代均能找到它的历史渊源.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律价值,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刑事和解制度的科学设计应以促进被破坏社会关系的修复、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
刑事和解是指犯罪髮生之後,僅由調停人使受害人與加害人直接交談,共同協商解決刑事糾紛的活動.這種處理刑事案件的方法在我國古代和近代均能找到它的歷史淵源.它體現瞭以人為本的法律價值,符閤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有利于矛盾糾紛的解決,得到瞭廣汎的認同.刑事和解製度的科學設計應以促進被破壞社會關繫的脩複、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
형사화해시지범죄발생지후,부유조정인사수해인여가해인직접교담,공동협상해결형사규분적활동.저충처리형사안건적방법재아국고대화근대균능조도타적역사연원.타체현료이인위본적법률개치,부합구건화해사회적요구、유리우모순규분적해결,득도료엄범적인동.형사화해제도적과학설계응이촉진피파배사회관계적수복、구건화해사회위목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