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知識產權
지식산권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08年
3期
53-58
,共6页
平面%立体%著作权
平麵%立體%著作權
평면%입체%저작권
我国1991年的<著作权法>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复制."2001年修正后的新<著作权法>则删除了此规定,从新法条文的表面文义看,复制是否扩展到"平面到立体"的转换,并不十分明确,因而引发较大的争议.上述问题可以从法律条文、海外经验、法理等方面进行论证分析,由此可以得出,对于"平面到立体"的转换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著作权客体而定,可把著作分为两大类:一为美术作品,如绘画、书法、照片等;二为图形作品,如电路图、产品设计图纸等科技或工程设计图.在进行立体转换时,前者可认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而后者则不构成.
我國1991年的<著作權法>規定:"按照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進行施工、生產工業品,不屬于本法所稱的複製."2001年脩正後的新<著作權法>則刪除瞭此規定,從新法條文的錶麵文義看,複製是否擴展到"平麵到立體"的轉換,併不十分明確,因而引髮較大的爭議.上述問題可以從法律條文、海外經驗、法理等方麵進行論證分析,由此可以得齣,對于"平麵到立體"的轉換是否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複製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的著作權客體而定,可把著作分為兩大類:一為美術作品,如繪畫、書法、照片等;二為圖形作品,如電路圖、產品設計圖紙等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在進行立體轉換時,前者可認定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複製,而後者則不構成.
아국1991년적<저작권법>규정:"안조공정설계、산품설계도지급기설명진행시공、생산공업품,불속우본법소칭적복제."2001년수정후적신<저작권법>칙산제료차규정,종신법조문적표면문의간,복제시부확전도"평면도입체"적전환,병불십분명학,인이인발교대적쟁의.상술문제가이종법률조문、해외경험、법리등방면진행론증분석,유차가이득출,대우"평면도입체"적전환시부속우저작권법의의상적복제문제,불능일개이론.요시구체적저작권객체이정,가파저작분위량대류:일위미술작품,여회화、서법、조편등;이위도형작품,여전로도、산품설계도지등과기혹공정설계도.재진행입체전환시,전자가인정구성저작권법의의상적복제,이후자칙불구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