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감숙정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ANSU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10年
4期
135-144
,共10页
常规社会%社会与法律%"社会法庭"%悖论
常規社會%社會與法律%"社會法庭"%悖論
상규사회%사회여법률%"사회법정"%패론
对于处于常规时期的中国社会来说,在现代化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与社会之间存在诸多矛盾,面临着一些急需破解的悖论,这种悖论的破解必须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与社会、实践与认识的原理和方法来实现.河南省的"社会法庭"的试验,正是在法治实践过程中通过各种力量、意识、手段来使法律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融合、回应和同一,对法治悖论的破解在现实层面上进行了诠释.
對于處于常規時期的中國社會來說,在現代化的法治建設過程中,法律與社會之間存在諸多矛盾,麵臨著一些急需破解的悖論,這種悖論的破解必鬚按照馬剋思主義關于法律與社會、實踐與認識的原理和方法來實現.河南省的"社會法庭"的試驗,正是在法治實踐過程中通過各種力量、意識、手段來使法律和社會之間相互協調、融閤、迴應和同一,對法治悖論的破解在現實層麵上進行瞭詮釋.
대우처우상규시기적중국사회래설,재현대화적법치건설과정중,법률여사회지간존재제다모순,면림착일사급수파해적패론,저충패론적파해필수안조마극사주의관우법률여사회、실천여인식적원리화방법래실현.하남성적"사회법정"적시험,정시재법치실천과정중통과각충역량、의식、수단래사법률화사회지간상호협조、융합、회응화동일,대법치패론적파해재현실층면상진행료전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