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天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천진대학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TIANJI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2011年
4期
322-326
,共5页
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群体%传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主體%群體%傳承人
비물질문화유산%권리주체%군체%전승인
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的确定是法律保护中的难题,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均未形成统一的方案.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不同学说的评析,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和传承的客观规律、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及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应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群体与传承人二元权利主体模式.借鉴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分所有权理论,即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精神权利由来源群体共有,传承人对其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对其基于所持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创新的智力成果享有知识产权.
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主體的確定是法律保護中的難題,理論研究與立法實踐均未形成統一的方案.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權利主體不同學說的評析,依據非物質文化遺產形成和傳承的客觀規律、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及我國的司法實踐,提齣應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來源群體與傳承人二元權利主體模式.藉鑒物權法中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理論,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分所有權理論,即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精神權利由來源群體共有,傳承人對其所持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享有獨立的財產權利,對其基于所持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自我創新的智力成果享有知識產權.
비물질문화유산권리주체적학정시법률보호중적난제,이론연구여입법실천균미형성통일적방안.통과대비물질문화유산권리주체불동학설적평석,의거비물질문화유산형성화전승적객관규률、상관국제공약적규정급아국적사법실천,제출응학립비물질문화유산래원군체여전승인이원권리주체모식.차감물권법중건축물구분소유권적이론,학립비물질문화유산구분소유권이론,즉비물질문화유산중적정신권리유래원군체공유,전승인대기소지유적비물질문화유산향유독립적재산권리,대기기우소지유적비물질문화유산자아창신적지력성과향유지식산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