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研究
法治研究
법치연구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2011年
12期
22-29
,共8页
国际法院%管辖权%国家同意%隐含同意%管辖权延伸理论
國際法院%管轄權%國傢同意%隱含同意%管轄權延伸理論
국제법원%관할권%국가동의%은함동의%관할권연신이론
国际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完全基于国家的同意。管辖权延伸理论为国家表明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权提供了一个非正式的途径。经过常设国际法院采用后,管辖权延伸规则首先在其传统的扩展既存管辖权的意义上被加以适用。有时法院对当事国的属人管辖权以及对于某事件的对事管辖权,已经由先前的同意而确立。在程序开始后,当事方不是通过明示的声明就是通过连续的隐含同意的行为来承认延展他们的同意以覆盖额外的问题。另外,有时候一个国家会单方面提起申诉以在法院前启动程序,但依赖于有缺陷的管辖基础,或者就是明确不存在有效的管辖基础,有时候还会直接地声明该申诉不在现存的管辖权范围内且法院对被告国的管辖权有待建立。这个时候,法院已接到了申诉,但是它却对申诉的实体问题没有管辖权。被告国实际上被给予了接受法院管辖权的机会。有些时候,通过明示的声明或者连续的隐含同意的行为,比如不经更多争执就论辩案件实体问题等,被告国在案件启动后会同意接受法院的管辖权。之后,法院会认为其管辖权已经确立并继续裁断争端。适用管辖权延伸概念的这一方面并非对案件提起之时既存管辖权的延展,而是确立了对该事件的"初始"管辖权。此理论的适用给刻意寻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家在别无他途的情况下最后的一条通往国际法院的通道。
國際法院對爭議案件的管轄權完全基于國傢的同意。管轄權延伸理論為國傢錶明接受國際法院管轄權提供瞭一箇非正式的途徑。經過常設國際法院採用後,管轄權延伸規則首先在其傳統的擴展既存管轄權的意義上被加以適用。有時法院對噹事國的屬人管轄權以及對于某事件的對事管轄權,已經由先前的同意而確立。在程序開始後,噹事方不是通過明示的聲明就是通過連續的隱含同意的行為來承認延展他們的同意以覆蓋額外的問題。另外,有時候一箇國傢會單方麵提起申訴以在法院前啟動程序,但依賴于有缺陷的管轄基礎,或者就是明確不存在有效的管轄基礎,有時候還會直接地聲明該申訴不在現存的管轄權範圍內且法院對被告國的管轄權有待建立。這箇時候,法院已接到瞭申訴,但是它卻對申訴的實體問題沒有管轄權。被告國實際上被給予瞭接受法院管轄權的機會。有些時候,通過明示的聲明或者連續的隱含同意的行為,比如不經更多爭執就論辯案件實體問題等,被告國在案件啟動後會同意接受法院的管轄權。之後,法院會認為其管轄權已經確立併繼續裁斷爭耑。適用管轄權延伸概唸的這一方麵併非對案件提起之時既存管轄權的延展,而是確立瞭對該事件的"初始"管轄權。此理論的適用給刻意尋求和平解決國際爭耑的國傢在彆無他途的情況下最後的一條通往國際法院的通道。
국제법원대쟁의안건적관할권완전기우국가적동의。관할권연신이론위국가표명접수국제법원관할권제공료일개비정식적도경。경과상설국제법원채용후,관할권연신규칙수선재기전통적확전기존관할권적의의상피가이괄용。유시법원대당사국적속인관할권이급대우모사건적대사관할권,이경유선전적동의이학립。재정서개시후,당사방불시통과명시적성명취시통과련속적은함동의적행위래승인연전타문적동의이복개액외적문제。령외,유시후일개국가회단방면제기신소이재법원전계동정서,단의뢰우유결함적관할기출,혹자취시명학불존재유효적관할기출,유시후환회직접지성명해신소불재현존적관할권범위내차법원대피고국적관할권유대건립。저개시후,법원이접도료신소,단시타각대신소적실체문제몰유관할권。피고국실제상피급여료접수법원관할권적궤회。유사시후,통과명시적성명혹자련속적은함동의적행위,비여불경경다쟁집취론변안건실체문제등,피고국재안건계동후회동의접수법원적관할권。지후,법원회인위기관할권이경학립병계속재단쟁단。괄용관할권연신개념적저일방면병비대안건제기지시기존관할권적연전,이시학립료대해사건적"초시"관할권。차이론적괄용급각의심구화평해결국제쟁단적국가재별무타도적정황하최후적일조통왕국제법원적통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