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北京行政學院學報
북경행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BEIJING ADMINISTRATIVE COLLEGE
2012年
3期
101-103
,共3页
法律体系%实证主义%以人为本
法律體繫%實證主義%以人為本
법률체계%실증주의%이인위본
中国在立法价值的选择上体现出强烈的实证主义倾向.这种立法上的价值取向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法律作为维护秩序的手段而非自由与权利的保障.其形成既有历史根源也有现实原因.面对新的形势,我们需要法的精神上的转换,“以人为本”应成为法的根本精神追求与价值取向.坚持“以人为本”应坚持以人的自由为本、以人权为本,并且立法要坚持私法自治理念.
中國在立法價值的選擇上體現齣彊烈的實證主義傾嚮.這種立法上的價值取嚮自覺或不自覺地把法律作為維護秩序的手段而非自由與權利的保障.其形成既有歷史根源也有現實原因.麵對新的形勢,我們需要法的精神上的轉換,“以人為本”應成為法的根本精神追求與價值取嚮.堅持“以人為本”應堅持以人的自由為本、以人權為本,併且立法要堅持私法自治理唸.
중국재입법개치적선택상체현출강렬적실증주의경향.저충입법상적개치취향자각혹불자각지파법률작위유호질서적수단이비자유여권리적보장.기형성기유역사근원야유현실원인.면대신적형세,아문수요법적정신상적전환,“이인위본”응성위법적근본정신추구여개치취향.견지“이인위본”응견지이인적자유위본、이인권위본,병차입법요견지사법자치이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