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21期
17-20
,共4页
行政诉讼%诉讼和解%和解性质
行政訴訟%訴訟和解%和解性質
행정소송%소송화해%화해성질
我国行政诉讼中能否架构和解制度,当关注诉讼上和解之性质,由此去判断其成立的可能性;当关注这一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制中的表达与实践的背离;当关注在遏制腐败,保障人民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因此,在具体境域中,首先要做的是结合本境域特定的环境,有效解决行政主体同相对人之间的纠纷,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实现和法秩序的恢复,然后才是架构相应的行政诉讼制度.那么,我国行政诉讼上和解的成立与否,也就不存在理论和实践的障碍.
我國行政訴訟中能否架構和解製度,噹關註訴訟上和解之性質,由此去判斷其成立的可能性;噹關註這一製度在我國行政訴訟法製中的錶達與實踐的揹離;噹關註在遏製腐敗,保障人民權利方麵所髮揮的作用.因此,在具體境域中,首先要做的是結閤本境域特定的環境,有效解決行政主體同相對人之間的糾紛,保障相對人權利的實現和法秩序的恢複,然後纔是架構相應的行政訴訟製度.那麽,我國行政訴訟上和解的成立與否,也就不存在理論和實踐的障礙.
아국행정소송중능부가구화해제도,당관주소송상화해지성질,유차거판단기성립적가능성;당관주저일제도재아국행정소송법제중적표체여실천적배리;당관주재알제부패,보장인민권리방면소발휘적작용.인차,재구체경역중,수선요주적시결합본경역특정적배경,유효해결행정주체동상대인지간적규분,보장상대인권리적실현화법질서적회복,연후재시가구상응적행정소송제도.나요,아국행정소송상화해적성립여부,야취불존재이론화실천적장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