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7期
188-191
,共4页
明朝%云南%治理%政治举措
明朝%雲南%治理%政治舉措
명조%운남%치리%정치거조
明王朝在平定云南后,在政治举措上,一方面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置与中原地区一样的行政建制;另一方面,又结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自身特点,推行并完善了源于元朝的土司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改土归流"这些举措为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平定伊始,社会秩序的恢复、政治安定及其接踵而至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明王朝在平定雲南後,在政治舉措上,一方麵在條件成熟的地方,設置與中原地區一樣的行政建製;另一方麵,又結閤雲南邊疆民族地區的自身特點,推行併完善瞭源于元朝的土司製度,在條件成熟的地區進行"改土歸流"這些舉措為雲南邊疆民族地區平定伊始,社會秩序的恢複、政治安定及其接踵而至的經濟、文化、教育事業的髮展奠定瞭基礎.
명왕조재평정운남후,재정치거조상,일방면재조건성숙적지방,설치여중원지구일양적행정건제;령일방면,우결합운남변강민족지구적자신특점,추행병완선료원우원조적토사제도,재조건성숙적지구진행"개토귀류"저사거조위운남변강민족지구평정이시,사회질서적회복、정치안정급기접종이지적경제、문화、교육사업적발전전정료기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