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经
新財經
신재경
NEW FINANCE & ECONOMICS WEEKLY
2011年
3期
334-335
,共2页
不动产之公信力%例外制度%击破
不動產之公信力%例外製度%擊破
불동산지공신력%예외제도%격파
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交易安全,为了从外部保护善意第三人,它的法律效力仅适用外部关系,而事实权利人与登记权利人之间,显然是一种内部争执,不能适用公信制度,只能适用法律关于确权的规则.
不動產登記製度主要目的是為瞭交易安全,為瞭從外部保護善意第三人,它的法律效力僅適用外部關繫,而事實權利人與登記權利人之間,顯然是一種內部爭執,不能適用公信製度,隻能適用法律關于確權的規則.
불동산등기제도주요목적시위료교역안전,위료종외부보호선의제삼인,타적법률효력부괄용외부관계,이사실권리인여등기권리인지간,현연시일충내부쟁집,불능괄용공신제도,지능괄용법률관우학권적규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