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社会科学
湖北社會科學
호북사회과학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2011年
10期
133-137
,共5页
单位犯罪%刑事责任%个人刑事责任
單位犯罪%刑事責任%箇人刑事責任
단위범죄%형사책임%개인형사책임
单位(法人)刑事责任是功利主义的产物,是立法者选择“通过强化企业自身责任来弥补政府监管不足”的结果.在单位犯罪中,单位整体刑事责任的承认并不是否认和减轻单位成员的自然人刑事责任,而是与自然人刑事责任相分离的独立刑事责任,其更多的是对自然人刑事责任的补充.我国现行单位犯罪立法未能明确自然人在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主体地位、也未能统一单位犯罪中个人刑事责任的配置原则,导致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对单位犯罪中个人刑事责任适用问题上的偏差,偏离了单位犯罪的立法宗旨,需要加以完善.
單位(法人)刑事責任是功利主義的產物,是立法者選擇“通過彊化企業自身責任來瀰補政府鑑管不足”的結果.在單位犯罪中,單位整體刑事責任的承認併不是否認和減輕單位成員的自然人刑事責任,而是與自然人刑事責任相分離的獨立刑事責任,其更多的是對自然人刑事責任的補充.我國現行單位犯罪立法未能明確自然人在單位犯罪中的行為主體地位、也未能統一單位犯罪中箇人刑事責任的配置原則,導緻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對單位犯罪中箇人刑事責任適用問題上的偏差,偏離瞭單位犯罪的立法宗旨,需要加以完善.
단위(법인)형사책임시공리주의적산물,시입법자선택“통과강화기업자신책임래미보정부감관불족”적결과.재단위범죄중,단위정체형사책임적승인병불시부인화감경단위성원적자연인형사책임,이시여자연인형사책임상분리적독립형사책임,기경다적시대자연인형사책임적보충.아국현행단위범죄입법미능명학자연인재단위범죄중적행위주체지위、야미능통일단위범죄중개인형사책임적배치원칙,도치이론연구화사법실천대단위범죄중개인형사책임괄용문제상적편차,편리료단위범죄적입법종지,수요가이완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