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
政治與法律
정치여법률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2003年
2期
13-20
,共8页
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私有财产权%修宪
憲法%公民基本權利%私有財產權%脩憲
헌법%공민기본권리%사유재산권%수헌
私有财产权在我国现行宪法中仅被视为一项国家的基本经济政策,未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地位错置,这与当今世界各国立宪潮流不符.将私有财产权规定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但我国宪法不宜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修改我国宪法时,应当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规定"财产权不得侵犯",并规定相应的限制和征用补偿条款.
私有財產權在我國現行憲法中僅被視為一項國傢的基本經濟政策,未規定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地位錯置,這與噹今世界各國立憲潮流不符.將私有財產權規定為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髮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的內在要求,但我國憲法不宜規定"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脩改我國憲法時,應噹在"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一章中規定"財產權不得侵犯",併規定相應的限製和徵用補償條款.
사유재산권재아국현행헌법중부피시위일항국가적기본경제정책,미규정위공민적기본권리,지위착치,저여당금세계각국립헌조류불부.장사유재산권규정위아국공민적일항기본권리,시발전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적객관수요화건설사회주의법치국가적내재요구,단아국헌법불의규정"사유재산신골불가침범".수개아국헌법시,응당재"공민적기본권리화의무"일장중규정"재산권불득침범",병규정상응적한제화정용보상조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