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12期
84-85
,共2页
无证驾驶%资格准入%犯罪主体%主观故意
無證駕駛%資格準入%犯罪主體%主觀故意
무증가사%자격준입%범죄주체%주관고의
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频发,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应强烈,量刑结果不一,激发新的社会矛盾.如何通过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界定来达到罪责刑相一致,本文在此从犯罪主体、资格准入、主观故意方面做了相应的探讨.
無證駕駛的交通事故頻髮,社會危害性大,群衆反應彊烈,量刑結果不一,激髮新的社會矛盾.如何通過對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界定來達到罪責刑相一緻,本文在此從犯罪主體、資格準入、主觀故意方麵做瞭相應的探討.
무증가사적교통사고빈발,사회위해성대,군음반응강렬,양형결과불일,격발신적사회모순.여하통과대교통조사죄적주체계정래체도죄책형상일치,본문재차종범죄주체、자격준입、주관고의방면주료상응적탐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