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湖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
호북재경고등전과학교학보
JOURNAL OF HUBEI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2008年
1期
3-7
,共5页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主体资格%前置程序%公司法
股東派生訴訟製度%主體資格%前置程序%公司法
고동파생소송제도%주체자격%전치정서%공사법
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新增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成为我国公司法律修改史上的一大突破.该制度具体体现在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主要包括其主体资格及前置程序这两个部分.不同国家或地区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有不同的规定,学者们对该制度也有不同的立法建议.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进行研究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我国的公司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我國2005年脩訂的<公司法>新增瞭股東派生訴訟製度,成為我國公司法律脩改史上的一大突破.該製度具體體現在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主要包括其主體資格及前置程序這兩箇部分.不同國傢或地區對股東派生訴訟製度有不同的規定,學者們對該製度也有不同的立法建議.對股東派生訴訟製度進行研究有利于更好地保護股東(特彆是中小股東)的利益,優化我國的公司製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髮展.
아국2005년수정적<공사법>신증료고동파생소송제도,성위아국공사법률수개사상적일대돌파.해제도구체체현재신<공사법>제일백오십이조,주요포괄기주체자격급전치정서저량개부분.불동국가혹지구대고동파생소송제도유불동적규정,학자문대해제도야유불동적입법건의.대고동파생소송제도진행연구유리우경호지보호고동(특별시중소고동)적이익,우화아국적공사제도,촉진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적발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