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하남사범대학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11年
4期
66-70
,共5页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地位
農民閤作經濟組織%公司%農民專業閤作社%法律地位
농민합작경제조직%공사%농민전업합작사%법률지위
实践表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价值和功能.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未能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界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因此,应尽快厘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为其深层次发展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决定了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又与其他性质的社会组织在根本目标和价值追求上存在重大差异,应当赋予其法律上的独立地位.
實踐錶明,農民閤作經濟組織製度的建立和髮展對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著重要的價值和功能.然而現行的法律法規未能就農民閤作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作齣明確界定,這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製約農民閤作經濟組織髮展的瓶頸.因此,應儘快釐定農民閤作經濟組織的法律地位,為其深層次髮展提供有效的理論支撐.農民閤作經濟組織的特徵決定瞭它既不同于一般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又與其他性質的社會組織在根本目標和價值追求上存在重大差異,應噹賦予其法律上的獨立地位.
실천표명,농민합작경제조직제도적건립화발전대우사회주의신농촌건설유착중요적개치화공능.연이현행적법율법규미능취농민합작경제조직적법률지위작출명학계정,저재일정정도상성위제약농민합작경제조직발전적병경.인차,응진쾌전정농민합작경제조직적법률지위,위기심층차발전제공유효적이론지탱.농민합작경제조직적특정결정료타기불동우일반적영리성경제조직,우여기타성질적사회조직재근본목표화개치추구상존재중대차이,응당부여기법률상적독입지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