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山東行政學院學報
산동행정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handong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and Shandong Economic Management Personnel Institute
2012年
5期
113-115
,共3页
劳动合同%服务期
勞動閤同%服務期
노동합동%복무기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满足用人单位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并使高层次人才的价值得到更好的体现,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提出了服务期的概念,并对此予以规范,但内容过于笼统,理解上有歧义,有必要对劳动合同服务期的法律规定及概念,服务期的立法理念,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服务期专业技术培训与职业培训等问题进行正确理解与适用,以提高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保证用人单位的利益与效益.
隨著社會的髮展,為滿足用人單位對于高層次人纔的需要併使高層次人纔的價值得到更好的體現,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提齣瞭服務期的概唸,併對此予以規範,但內容過于籠統,理解上有歧義,有必要對勞動閤同服務期的法律規定及概唸,服務期的立法理唸,約定服務期的條件,服務期專業技術培訓與職業培訓等問題進行正確理解與適用,以提高勞動者的工作能力,保證用人單位的利益與效益.
수착사회적발전,위만족용인단위대우고층차인재적수요병사고층차인재적개치득도경호적체현,2008년1월1일기시행적《중화인민공화국노동합동법》제출료복무기적개념,병대차여이규범,단내용과우롱통,리해상유기의,유필요대노동합동복무기적법률규정급개념,복무기적입법이념,약정복무기적조건,복무기전업기술배훈여직업배훈등문제진행정학리해여괄용,이제고노동자적공작능력,보증용인단위적이익여효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