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和田師範專科學校學報
화전사범전과학교학보
JOURNAL OF HOTAN TEACHERS COLLEGE
2008年
4期
46-47
,共2页
法学方法论%法律解释方法
法學方法論%法律解釋方法
법학방법론%법률해석방법
拉伦茨认为:法律起草者的规范想法虽然不具有历史目的论解释方法的拘束力,但却是确立的立法原意的辅助资料,立法者的意志并不等同于规整代表的全部目的.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我们应当致力于发掘事物本身的特质和特殊结构, 尽量避免评价矛盾既是对立法者,又是对解释者的要求.在这种一解与多解法律论证的博弈中使相对正确的判断得以露面.
拉倫茨認為:法律起草者的規範想法雖然不具有歷史目的論解釋方法的拘束力,但卻是確立的立法原意的輔助資料,立法者的意誌併不等同于規整代錶的全部目的.在進行法律解釋時我們應噹緻力于髮掘事物本身的特質和特殊結構, 儘量避免評價矛盾既是對立法者,又是對解釋者的要求.在這種一解與多解法律論證的博弈中使相對正確的判斷得以露麵.
랍륜자인위:법률기초자적규범상법수연불구유역사목적론해석방법적구속력,단각시학립적입법원의적보조자료,입법자적의지병불등동우규정대표적전부목적.재진행법률해석시아문응당치력우발굴사물본신적특질화특수결구, 진량피면평개모순기시대입법자,우시대해석자적요구.재저충일해여다해법률론증적박혁중사상대정학적판단득이로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