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知识产权
電子知識產權
전자지식산권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2008年
3期
44-47
,共4页
合理使用%单纯公益%公益优势
閤理使用%單純公益%公益優勢
합리사용%단순공익%공익우세
合理使用作为平衡私益与公益的器物,在版权法中具有不言自明的重要性.但是,越是重要的问题,涉及的利益越大,伴随的争议亦就越大,因此合理使用的界限历来纷争不已,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瞬息万变的时代背景之下.在Perfect 10诉Google一案中,上诉法院认为Google利用缩图进行搜索的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商业因素,但其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能够带来巨大的公共利益,平衡二者轻重之后,上诉法院认为Google构成合理使用.上诉法院的做法,实质上是将"单纯公益"原则扩展为"公益优势"原则,使合理使用制度调适于特定的技术发展环境.
閤理使用作為平衡私益與公益的器物,在版權法中具有不言自明的重要性.但是,越是重要的問題,涉及的利益越大,伴隨的爭議亦就越大,因此閤理使用的界限歷來紛爭不已,特彆是在信息技術瞬息萬變的時代揹景之下.在Perfect 10訴Google一案中,上訴法院認為Google利用縮圖進行搜索的行為,雖然具有一定的商業因素,但其具有較高的"創新性",能夠帶來巨大的公共利益,平衡二者輕重之後,上訴法院認為Google構成閤理使用.上訴法院的做法,實質上是將"單純公益"原則擴展為"公益優勢"原則,使閤理使用製度調適于特定的技術髮展環境.
합리사용작위평형사익여공익적기물,재판권법중구유불언자명적중요성.단시,월시중요적문제,섭급적이익월대,반수적쟁의역취월대,인차합리사용적계한력래분쟁불이,특별시재신식기술순식만변적시대배경지하.재Perfect 10소Google일안중,상소법원인위Google이용축도진행수색적행위,수연구유일정적상업인소,단기구유교고적"창신성",능구대래거대적공공이익,평형이자경중지후,상소법원인위Google구성합리사용.상소법원적주법,실질상시장"단순공익"원칙확전위"공익우세"원칙,사합리사용제도조괄우특정적기술발전배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