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湖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호북민족학원학보(철학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HUBEI INSTITUTE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2009年
4期
134-139
,共6页
物业管理%财产权%业主自治%政府干预
物業管理%財產權%業主自治%政府榦預
물업관리%재산권%업주자치%정부간예
相比<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在理念上存在两个重大偏差.首先,在物业管理的问题上否认了业主自治,不允许业主管理自己的物业,要求必须聘任物业服务企业.其次,强调政府通过行政权力"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而不是根据业主的财产权"确认"物业管理区域.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制度与<物权法>存在冲突,需要在新的理念指导下重新设计.
相比<物權法>的相關規定,<物業管理條例>在理唸上存在兩箇重大偏差.首先,在物業管理的問題上否認瞭業主自治,不允許業主管理自己的物業,要求必鬚聘任物業服務企業.其次,彊調政府通過行政權力"劃分"物業管理區域,而不是根據業主的財產權"確認"物業管理區域.正是由于這些問題的存在,<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製度與<物權法>存在遲突,需要在新的理唸指導下重新設計.
상비<물권법>적상관규정,<물업관리조례>재이념상존재량개중대편차.수선,재물업관리적문제상부인료업주자치,불윤허업주관리자기적물업,요구필수빙임물업복무기업.기차,강조정부통과행정권력"화분"물업관리구역,이불시근거업주적재산권"학인"물업관리구역.정시유우저사문제적존재,<물업관리조례>적상관제도여<물권법>존재충돌,수요재신적이념지도하중신설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