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观察
管理觀察
관리관찰
MANAGEMENT OBSERVER
2011年
19期
66-67
,共2页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适用标准%刑事责任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適用標準%刑事責任
상대형사책임년령%괄용표준%형사책임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对它们承担刑事责强的范围问题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有“罪名”标准说和“犯罪行为”标准说.采用不同的标准,是影响他们刑事责任有无的重大问题.
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對八種犯罪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是相對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對它們承擔刑事責彊的範圍問題在刑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中有“罪名”標準說和“犯罪行為”標準說.採用不同的標準,是影響他們刑事責任有無的重大問題.
아국형법제17조제2관적규정,이만14주세불만16주세적인,대팔충범죄부형사책임.이만14주세불만16주세시상대형사책임년령계단,대타문승담형사책강적범위문제재형법이론화사법실천중유“죄명”표준설화“범죄행위”표준설.채용불동적표준,시영향타문형사책임유무적중대문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