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9期
285-286
,共2页
宋代%寡妇%再嫁%法律%现实
宋代%寡婦%再嫁%法律%現實
송대%과부%재가%법률%현실
宋代寡妇的再嫁并非如人们所想像的那样困难,相反,无论是在法律规定中还是现实生活中,寡妇的再嫁都得到了承认,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寡妇可以突破法律关于"居丧而嫁"以及嫁与亡夫一定服制内亲属的禁止,不顾礼法的约束而再嫁.只不过,这种再嫁婚姻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较第一次婚姻为低.
宋代寡婦的再嫁併非如人們所想像的那樣睏難,相反,無論是在法律規定中還是現實生活中,寡婦的再嫁都得到瞭承認,甚至在有些情況下,寡婦可以突破法律關于"居喪而嫁"以及嫁與亡伕一定服製內親屬的禁止,不顧禮法的約束而再嫁.隻不過,這種再嫁婚姻在人們心中的地位較第一次婚姻為低.
송대과부적재가병비여인문소상상적나양곤난,상반,무론시재법률규정중환시현실생활중,과부적재가도득도료승인,심지재유사정황하,과부가이돌파법률관우"거상이가"이급가여망부일정복제내친속적금지,불고례법적약속이재가.지불과,저충재가혼인재인문심중적지위교제일차혼인위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