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南文学
劍南文學
검남문학
JIAN NAN WENXUE
2013年
9期
390-391
,共2页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权属认定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共有部分%權屬認定
건축물구분소유권%공유부분%권속인정
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一项核心的权利,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理论的空白或矛盾,使得业主对这一权利的行使往往得不到充分的法律保障,致实践中多发纠纷。在认定某一区域是否“共有部分”时,首先应该考虑法律对此是否有具体的规定。其次,再考虑从法律对共有部分的定义及一般规定中是否能够明确其性质。若此时仍然不能明确,则从立法目的及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来确定这些部分的权属。
共有權是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中一項覈心的權利,由于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及理論的空白或矛盾,使得業主對這一權利的行使往往得不到充分的法律保障,緻實踐中多髮糾紛。在認定某一區域是否“共有部分”時,首先應該攷慮法律對此是否有具體的規定。其次,再攷慮從法律對共有部分的定義及一般規定中是否能夠明確其性質。若此時仍然不能明確,則從立法目的及民法的基本原則齣髮來確定這些部分的權屬。
공유권시건축물구분소유권중일항핵심적권리,유우아국상관법률규정급이론적공백혹모순,사득업주대저일권리적행사왕왕득불도충분적법률보장,치실천중다발규분。재인정모일구역시부“공유부분”시,수선응해고필법률대차시부유구체적규정。기차,재고필종법률대공유부분적정의급일반규정중시부능구명학기성질。약차시잉연불능명학,칙종입법목적급민법적기본원칙출발래학정저사부분적권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