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山西省政法管理榦部學院學報
산서성정법관리간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2011年
1期
75-76,98
,共3页
被担保债权%实现方式%民法价值
被擔保債權%實現方式%民法價值
피담보채권%실현방식%민법개치
物权法第176条中关于被担保债权实现方式不同,是采用了"物保优先于人保"的原则,从民法价值判断实体性论证规则角度分析,是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民事活动采用"弱势意义上的平等对待"的特定价值来规定的.
物權法第176條中關于被擔保債權實現方式不同,是採用瞭"物保優先于人保"的原則,從民法價值判斷實體性論證規則角度分析,是在充分保障噹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和民事活動採用"弱勢意義上的平等對待"的特定價值來規定的.
물권법제176조중관우피담보채권실현방식불동,시채용료"물보우선우인보"적원칙,종민법개치판단실체성론증규칙각도분석,시재충분보장당사인의사자치원칙화민사활동채용"약세의의상적평등대대"적특정개치래규정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