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14期
220-221
,共2页
民主权利%商谈原则%协商民主%公共领域
民主權利%商談原則%協商民主%公共領域
민주권리%상담원칙%협상민주%공공영역
法律商谈就是以论辩的方式而实施的论证过程,它把司法判决的合理可接受性不仅同论据的质量相连接,而且同论辩过程的结构相连接.在商谈原则的基础上,哈贝马斯赋予"权利"新的含义.
法律商談就是以論辯的方式而實施的論證過程,它把司法判決的閤理可接受性不僅同論據的質量相連接,而且同論辯過程的結構相連接.在商談原則的基礎上,哈貝馬斯賦予"權利"新的含義.
법률상담취시이론변적방식이실시적론증과정,타파사법판결적합리가접수성불부동론거적질량상련접,이차동론변과정적결구상련접.재상담원칙적기출상,합패마사부여"권리"신적함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