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15期
127,133
,共2页
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协调机制
行政行為%行政訴訟%協調機製
행정행위%행정소송%협조궤제
随着新的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新型行政行为的出现,行政诉讼协调制度的存在越发具有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行政诉讼协调制度可以弥补司法权能上的不足,对纠纷的彻底解决起到推动作用.但行政诉讼协调制度体系尚需完善,本文从基本原则、协调机制、协调限制方面对该制度加以构建,使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隨著新的行政法理論與實踐中新型行政行為的齣現,行政訴訟協調製度的存在越髮具有閤理性.在一定程度上,行政訴訟協調製度可以瀰補司法權能上的不足,對糾紛的徹底解決起到推動作用.但行政訴訟協調製度體繫尚需完善,本文從基本原則、協調機製、協調限製方麵對該製度加以構建,使其真正髮揮應有的作用.
수착신적행정법이론여실천중신형행정행위적출현,행정소송협조제도적존재월발구유합이성.재일정정도상,행정소송협조제도가이미보사법권능상적불족,대규분적철저해결기도추동작용.단행정소송협조제도체계상수완선,본문종기본원칙、협조궤제、협조한제방면대해제도가이구건,사기진정발휘응유적작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