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7期
40-41
,共2页
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制度建构
不動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製度建構
불동산등기궤관%배상책임%제도건구
明确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一直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本文试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的界定入手,提出将来有关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立法可从统一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机制和建立登记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对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完善.
明確不動產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一直是完善我國不動產登記製度的重要內容和目標.本文試從不動產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的界定入手,提齣將來有關不動產登記機關賠償責任的立法可從統一登記機關、對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實行嚴格的資格準入機製和建立登記人員責任追究機製等方麵對我國的不動產登記製度進行完善.
명학불동산등기궤관적배상책임,일직시완선아국불동산등기제도적중요내용화목표.본문시종불동산등기궤관적배상책임적계정입수,제출장래유관불동산등기궤관배상책임적입법가종통일등기궤관、대불동산등기궤구공작인원실행엄격적자격준입궤제화건립등기인원책임추구궤제등방면대아국적불동산등기제도진행완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