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商品與質量:理論研究
상품여질량:이론연구
2011年
8期
156-157
,共2页
外来人口%村民委员会%选举
外來人口%村民委員會%選舉
외래인구%촌민위원회%선거
2010年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首次赋予了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在流入地参加村委会选举的权利,保障了外来人口参与公共管理的权利。但外来人口的选举权利并不会止于选举本身,而是会以”村委会”为支点,进一步触及本地各个领域的事务甚至利益,加之在农村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关系模糊、职权不清,必然会引发外来人口与村民的权利冲突。对外来人口各项权利的明确界定,要先建立规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明确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各自的职权职责范围。
2010年新脩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首次賦予瞭符閤條件的外來人口在流入地參加村委會選舉的權利,保障瞭外來人口參與公共管理的權利。但外來人口的選舉權利併不會止于選舉本身,而是會以”村委會”為支點,進一步觸及本地各箇領域的事務甚至利益,加之在農村村委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之間關繫模糊、職權不清,必然會引髮外來人口與村民的權利遲突。對外來人口各項權利的明確界定,要先建立規範的村集體經濟組織,併明確村委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各自的職權職責範圍。
2010년신수정적《촌민위원회조직법》수차부여료부합조건적외래인구재류입지삼가촌위회선거적권리,보장료외래인구삼여공공관리적권리。단외래인구적선거권리병불회지우선거본신,이시회이”촌위회”위지점,진일보촉급본지각개영역적사무심지이익,가지재농촌촌위회여촌집체경제조직지간관계모호、직권불청,필연회인발외래인구여촌민적권리충돌。대외래인구각항권리적명학계정,요선건립규범적촌집체경제조직,병명학촌위회여촌집체경제조직각자적직권직책범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