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9期
244-245
,共2页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承租人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條例%承租人
국유토지%방옥정수%보상조례%승조인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补偿条例》)相比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拆迁条例》)无论是对公共利益范围的界定还是对强制执行征收的限制均有明显的进步.但在亮点背后,《征收补偿条例》并没有明确被征收房屋承租人的法律地位.为此,本文拟在比较新旧条例差异的基础上对被征收房屋承租人的权利进行分析,进而充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下稱《徵收補償條例》)相比原有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下稱《拆遷條例》)無論是對公共利益範圍的界定還是對彊製執行徵收的限製均有明顯的進步.但在亮點揹後,《徵收補償條例》併沒有明確被徵收房屋承租人的法律地位.為此,本文擬在比較新舊條例差異的基礎上對被徵收房屋承租人的權利進行分析,進而充分保護承租人的閤法權益.
《국유토지상방옥정수여보상조례》(하칭《정수보상조례》)상비원유적《성시방옥탁천관리조례》(하칭《탁천조례》)무론시대공공이익범위적계정환시대강제집행정수적한제균유명현적진보.단재량점배후,《정수보상조례》병몰유명학피정수방옥승조인적법률지위.위차,본문의재비교신구조례차이적기출상대피정수방옥승조인적권리진행분석,진이충분보호승조인적합법권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