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3期
292
,共1页
国家强制力%法律体系%立法机关
國傢彊製力%法律體繫%立法機關
국가강제력%법률체계%입법궤관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正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最低要求的社会规范.不管是在我们公民个人的衣、食、住、行等方面,还是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都离不开法律.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社会的动荡与安宁,决定于其法制是否健全.而其法制的完善,则决定与其国家的法律体系.
對于一箇國傢來說"無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正是國傢立法機關製定或認可的,由國傢彊製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公民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最低要求的社會規範.不管是在我們公民箇人的衣、食、住、行等方麵,還是國傢的經濟,政治,文化生活都離不開法律.對于一箇國傢來說,社會的動盪與安寧,決定于其法製是否健全.而其法製的完善,則決定與其國傢的法律體繫.
대우일개국가래설"무규구불성방원"이법률정시국가입법궤관제정혹인가적,유국가강제력보증실시적,이규정공민권리화의무위주요내용적구유보편약속력적최저요구적사회규범.불관시재아문공민개인적의、식、주、행등방면,환시국가적경제,정치,문화생활도리불개법률.대우일개국가래설,사회적동탕여안저,결정우기법제시부건전.이기법제적완선,칙결정여기국가적법률체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