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法製與經濟(中旬刊)
법제여경제(중순간)
LEGAL & ECONOMY
2010年
12期
35,37
,共2页
精神病人%攻击性%措施
精神病人%攻擊性%措施
정신병인%공격성%조시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是,现行的措施不能有效的防治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必须通过综合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比如:明确受害人的正当防卫意识;及时报警,特别是严格强制医疗的出院标准.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製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應噹責令他的傢屬或者鑑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彊製醫療.但是,現行的措施不能有效的防治精神病人的危害行為,必鬚通過綜閤的措施加以預防和控製.比如:明確受害人的正噹防衛意識;及時報警,特彆是嚴格彊製醫療的齣院標準.
근거아국<형법>적규정,정신병인재불능변인혹자불능공제자기행위적시후조성위해결과,경법정정서감정학인적,불부형사책임,응당책령타적가속혹자감호인엄가간관화의료;재필요적시후,유정부강제의료.단시,현행적조시불능유효적방치정신병인적위해행위,필수통과종합적조시가이예방화공제.비여:명학수해인적정당방위의식;급시보경,특별시엄격강제의료적출원표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