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廣西政法管理榦部學院學報
엄서정법관리간부학원학보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2005年
4期
116-119
,共4页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
海事賠償責任限製%程序
해사배상책임한제%정서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会议通过、1993年7月1日施行至今未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第十一章设立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文章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申请具有"诉"的特性,设立具体适用程序谈谈作者的看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會議通過、1993年7月1日施行至今未脩訂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以下簡稱<海商法>)第十一章設立瞭<海事賠償責任限製>,文章就海事賠償責任限製申請具有"訴"的特性,設立具體適用程序談談作者的看法.
1992년11월7일제칠계전국인민대표대회상무위원회제이십팔회의통과、1993년7월1일시행지금미수정과적<중화인민공화국해상법>(이하간칭<해상법>)제십일장설립료<해사배상책임한제>,문장취해사배상책임한제신청구유"소"적특성,설립구체괄용정서담담작자적간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