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青海民族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청해민족학원학보(사회과학판)
JOURNAL OF QINGHAI NATIONALITIES INSTITUTE (SOCIAL SCIENCES)
2008年
3期
90-93
,共4页
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权限%责任
不動產%登記機關%審查權限%責任
불동산%등기궤관%심사권한%책임
文章通过分析中国现存不动产登记现状,认为不动产登记交由行政机关负责更为妥当,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是我国立法的必然选择.提出我国应确立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审查,并建立审查责任的分化制度,因登记机关的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害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通過分析中國現存不動產登記現狀,認為不動產登記交由行政機關負責更為妥噹,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是我國立法的必然選擇.提齣我國應確立不動產登記的實質審查,併建立審查責任的分化製度,因登記機關的過錯造成噹事人損害的,國傢應承擔賠償責任.
문장통과분석중국현존불동산등기현상,인위불동산등기교유행정궤관부책경위타당,토지관리부문진행등기시아국입법적필연선택.제출아국응학립불동산등기적실질심사,병건립심사책임적분화제도,인등기궤관적과착조성당사인손해적,국가응승담배상책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