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30期
27-28
,共2页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监护人渎职
未成年人%鑑護製度%鑑護人瀆職
미성년인%감호제도%감호인독직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其合法权益是社会保护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分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家庭保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渠道和途径,这一保护途径主要是通过监护人制度完成的.我国对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度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民事法律部分,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监护人义务规定不详细、监护人渎职的法律责任难以追究等问题,上述问题应通过完善立法、加强对监护人制度的监管来解决.
未成年人是社會的未來,其閤法權益是社會保護的對象.《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將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分為傢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傢庭保護是對未成年人保護的主要渠道和途徑,這一保護途徑主要是通過鑑護人製度完成的.我國對未成年人鑑護人製度的規定主要集中在民事法律部分,我國現行的未成年人鑑護製度存在鑑護人義務規定不詳細、鑑護人瀆職的法律責任難以追究等問題,上述問題應通過完善立法、加彊對鑑護人製度的鑑管來解決.
미성년인시사회적미래,기합법권익시사회보호적대상.《중화인민공화국미성년인보호법》(이하간칭《미성년인보호법》)명학장대미성년인적보호분위가정보호、학교보호、사회보호、사법보호.가정보호시대미성년인보호적주요거도화도경,저일보호도경주요시통과감호인제도완성적.아국대미성년인감호인제도적규정주요집중재민사법률부분,아국현행적미성년인감호제도존재감호인의무규정불상세、감호인독직적법률책임난이추구등문제,상술문제응통과완선입법、가강대감호인제도적감관래해결.